姜良青,男,1955年11出生,生前系淳安縣姜家鎮浮林村人。
2月5日上午11時40分左右,姜家鎮浮林村下塢坑山林突然起火?;馂陌l生后,姜良青立即拿著柴刀、三角鏟沖出家門,一邊跑一邊喊村民上山救火。上山初期,撲救隊伍分工清楚,在起火點附近,每個人隔開三米左右,用柴刀劈開周邊的茅草和枯枝,劈出一條條防火帶。救火隊伍用鐮刀割了半個小時左右,火勢得到控制。但就是這個時候,風向突變,加之氣候干燥,原本被撲滅的許多火點再次著火,“忽忽”的火苗聲和“噼啪噼啪”的樹枝爆裂聲2里外都能聽到,目測火苗達10余米高。在短短幾分鐘時間,火越過防火隔離帶,開始蔓延。在山上的滅火的人員,靠近山頂的人往上跑,靠近山下的人往下跑。而處在山腰處救火的姜良青與姜崇槐、姜明堂、姜美娣、姜繼學、余新養等六人很快被大火包圍、吞噬,獻出了寶貴的生命。
在浮林村,姜良青是一個人人稱道的老實人、大好人。在農閑時,姜良青在家開個家庭理發室,遇到孤寡老人來理發,就不收錢。平日里,他經常燒點水,泡點茶,在自家門口招呼大家來坐坐。他對公益事業樂此不疲,積極熱心。姜良青對別人雖然很大方,但對自己卻很儉樸,為攢錢幫兒子買房,很難得為自己添件新衣。
為弘揚姜良青同志奮不顧身搶救集體財產精神,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,姜良青同志犧牲后,2011年3月9日,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為革命烈士;姜家鎮黨委、政府追授其為“優秀村民”; 2011年2月6日,淳安縣人民政府追授姜良青同志為“見義勇為勇士”,追記三等功一次。2011年2月7日,杭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授予姜良青同志為“杭州市見義勇為勇士”榮譽稱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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